新体竞字〔2023〕7号
各地、州、市体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体育系统运动员技术等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疆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全疆等级授予工作公平公正和运动员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全疆等级授予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
国家体育总局多次召开会议对等级授予工作作部署、提要求,强调其重要性。经过对近几年各地(州、市)等级授予工作的全面检查,发现存在低级失误,甚至有造假行为。等级授予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等级授予工作关系着全疆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授予过程操作不当、造假等行为,将严重损害运动员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杜绝一切错误,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等级授予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及实操水平
在对各地(州、市)运动员等级授予工作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不符合组别、级别、上场人数等要求的竞赛项目运动员授予等级,比赛成绩填写错误、小项代码填写错误等情况,等级授予工作人员须深入学习并严格按照《运动员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等相关文件开展工作,在审核过程中,严格审核秩序册、成绩册等相关佐证材料,确保不出问题,不影响运动员正常等级申领。
三、建立等级授予监管机制
根据新疆等级授予工作实际,为加强监管,制定如下机制:
(一)各地州市每授予完一批二级、三级运动员前,须经本单位党组会议研究,并将加盖公章的会议纪要及拟授予等级名单(附件1)报送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二)授予单位建立自查机制,不定期对已授予的等级称号进行自查自纠。
(三)自治区体育局将加强对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工作的监管,不定期对各地州市的授予情况进行摸排检查,对造假的工作人员、负责领导、相关教练员、领队等人员,根据《体育法》等有关法律,联合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纪检等部门查处。
(四)对于违反《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及以上要求的单位,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暂停其三年以内的审批权。
请各地(州、市)根据运动员等级授予的要求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时限为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并于4月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字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及自查结果报送至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联系人:依里夏提,0991-6683127。
附件:XXX(地州市名称)等级授予名单
2023年3月24日